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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務必幫職員工投保-勞保及勞退,符合勞動部規定之條件,才能協助刊登徵才資料。
註:新修正的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雇主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以上者不得寫面議,勞動部21日公布「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獲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」,如果雇主要以一定區間揭示薪資範圍,區間以不超過5,000元為宜,違反規定者依法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。
方式:(2擇1填寫)
1.可填寫徵才google表單,一職缺一張表單(若貴公司有官網、104、1111等徵才連結,則只需填寫一張表單,並附連結即可。)
  (*如同一公司填寫不同職缺,公司名稱請填好後,公司統編、地址等相同資料欄位,請填”同上”即可。)
2.下載企業(廠商)徵才表單 ,填寫本表單完成後,請您主動E-mail至:張美玉組長apple@mail.tcu.edu.tw及陳吟佩組員batty0416@mail.tcu.edu.tw 或電洽038565301#1245、1246(註明:TO職就組-廠商徵才),雙方確認職缺內容無誤後,,本組屆時會於公告職訊資訊後,回信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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